2009/3/26

該怎麼定義 MozTW 社群?

早上寫的信,整理如下、表達一下我的看法:你怎麼定義誰是 MozTW 社群、或不是?我個人是傾向不定義。或者先換個角度,社群成員應該會有哪些行為?你可以

  • 單純因為支持網際標準而推荐別人使用 Firefox
  • 設計一些好看的海報協助宣傳
  • 從社會運動角度、寫支持網際自由的文章,為他人提供思考的衝擊
  • 在討論區上為新手解答疑惑、或者就寫教學文件降低進入門檻
  • 協助辦活動,協助募款
  • 提供行銷企劃方案
  • 提出網路使用行為的分析報告,協助大家改良網路體驗
  • 或者,最單純最單純地,你使用 Firefox,讓各大網站設計師有遵循標準的理由 (或說壓力)。

在 Mozilla 這樣的專案裡,貢獻的方式千奇百怪,若要限定一個範圍才叫作「社群成員」,不免排除其他方式、排除其他可能。面對他人的詢問,我經常用這樣的回答:「廣義來說、有用 Firefox 就是社群成員;狹義的話,就是經常參與:討論、分享、協助辦活動等等。」其實,這依然刻意避免定下範圍。之前在近期碎念裡提過的,「之所以老回答不出來『社群有多少人』,正是因為不想忽視、貶低任何一點支持的力量」,是依循這般信念寫下的。

MozTW 本來就是個在網路上的社群,是或不是 —— 你覺得是就是,不是就不是。這說法很詐,不過實情確實是如此。

但正如你我一樣、社群成員可以有各自的思考,這部份是獨立的。那麼我們怎麼知道社群的意識是什麼?事實上,這不是以人、而是以事為主聚集的群體,而對事情的看法即便是一個人也能有眾多面向:你擁護 Open Source 不見得要擁護 Free Software,但至少這兩件事情都是「自由」這個理念的面向之一,是以、我至少可以說這個社群是熱愛網路、熱愛自由的,也因此形成所謂的社群。

或許最好的公約數是「熱愛網路自由」,並由任何角度參與 MozTW。這些就是社群,社群就是我們。

那麼誰是所謂的「Official」呢?或者、「Official」這個概念在這類的社群裡面,該怎麼變化?目前來說,我的職稱是因為實際需要而定下的 (記者看不懂「社群成員」這四個字,有時也很難解釋),而通常正式發言時我也只敢說「我的想法是」而避免用「我們的想法是」來企圖代表社群。不過無論如何,實質上我可以控制主機、實質上我對專案的參與比較積極、實質上別人乃至於 Mozilla 基金會要找台灣的時候會找到我 (以及 MozTW.org),那麼我只能力求自己反應社群意識、然後就依據自我判斷行事了。我是不是官方的一份子?不是也是、是也不是。

或許等到哪天我開公司來養 MozTW 的時候,這個問題會比較好解答 XD

8 則留言:

  1. 話說,official 這字,之前老貓那也有討論。

    如果說 Mozilla.org/com 是 Mozilla 產品的「正式」網站,在 Mozilla.org/com 工作的是負責 Mozilla 產品的正式社工/員工的話,在這之前的都是「Mozilla 社群」或「Mozilla 的非正式發言/活動網站」。

    而 MozTW.org 算是 Mozilla 產品的社群(至少跟中國的謀智比來並非正式的 Mozilla 機構),只是,就算是社群也會有「正式的工作人員/常任社工/主要成員/社群負責人」一類的在,而不是這類人的就是單純的「社群成員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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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抱歉上面 Mozilla 的段落打錯一個字了,多發篇回應來更正一下。

    X 在這之前的都是
    O 在這之外的都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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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Wini,

    其實問題就在於沒有什麼「社群負責人」這樣的東西,這樣的東西只是為了方便實務上的需求而生的,沒有如同民意代表般的權利授予。

    架了個討論區後大家來,形成社群,所以架網站的人就是這個社群的負責人嗎?他講的話就可以代表社群嗎?

    即便答案是「對」,那麼不用討論區的人呢?從來就很少逛 MozTW 相關網站、但活動必定出現幫忙、平常也用 Firefox 的人,算不算社群的一份子?

    目前 MozTW 的權利授予關係就是「有做事的人最大」這樣而已:因為實際在操作所謂「社群營運事宜」的人本來就少,那麼這些人的實質決定就比別人大上那麼一些。講的話比較多人聽,或者有主機的部份權限、有文章發表的決定權什麼的。此時的確會依據參與程度有所謂的「主要成員」,不過顯然他原先也的確只是個「社群成員」,只因群體實際上的需要及自身投入的程度而有個方便識別的名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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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柏強

    我想到該怎麼問你了。

    雖然有很多人為了協助社群運作,而從目前的管理人那,取得某些權利,不過這些人不算是「對外發言人」,只有對外發言人才能「代表」社群發言。(除非採訪者很明確是要取得社群成員個人發表的意見,不然就是要對外發言人才能代表。)

    而要對外發言的話,就需要有些人,先對社群中的部分成員說明這件事,看看他們的反應,再「取捨」意見,最後向社群外的詢問者答覆。這時的對外發言人,除了代為發言以外,還有扮演決策者的角色。

    而我的問題就是,MozTW.org 社群,撇開社群內活動是交由成員來處理,要與社群外交流的話,總是會有比較固定的對外發言人,這點我希望能特別分割出來說明。

    不過會去看關於 Mozilla Taiwan 的還好,但是只上討論區的話,一堆板主一堆站長的,多少會有點混亂。也就是說,加入這社群的,可能並不是很清楚討論區的板主站長中,很多人不能代表 MozTW.org 來發言,他們的言論僅限於討論區內。但新成員卻又會很容易把這些人的行為放大成 MozTW.org 的社群意思,這就是討論區潛藏的「無心下的篡位」危險。(順帶一提,我是幾乎不看關於 Mozilla Taiwan 的。 XD )

    所以我是覺得,在討論區弄篇文章,稍微講解一下 Mozilla.org、 MozTW.org 和 MozTW.org 社群(或是 Mozilla Links)的關係,以後還有人搞混的話,引用那篇過來就可以了。(我最近雖然也寫了幾篇,可是那些連我都不敢確定對不對呀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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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Wini,

    請引用 about moztw 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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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柏強

    好的,那我以後就盡量把人往那邊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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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什麼是市集?
    或者,什麼是集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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