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社群前輩談到最近的一些計劃與想法,他提示我要小心使用「消費者」這個詞。「現在的 Mozilla Taiwan 是貼近使用者,但不是『貼近消費者』。」這主要還是把「消費」這個詞的負面意義拉到最前面來討論,但想想的確是。那麼或許要整理一下,對自由軟體乃至於整個自由文化的概念來說,「消費者」應是僅使用他人產出結果、無法再衍生其他產品的那群人。這群人對自由軟體的著眼點,或許在於「免費」的部份遠大過自由。當然,這群人也是很重要的,各種角色都要有一些,不過作為一個「推廣自由軟體」的社群,所該做的事情不應只是如此;自由軟體要作為社會運動繼續前進的話、軟體本身也不會是重點。
換句話說,MozTW 真正要做的不只是推廣 Firefox、Thunderbird,甚至也不只是要「維護網際網路成為一個開放、任何人可以加入的空間」。
正如早先在自由新生代的文章裡提過,我很能認同 MozTW 的長久價值是能夠完成良好的循環與發展、各種專長的人才能不斷進入,然後集結大家奉獻的力量做點事情,或者就說它是個「自由文化的入門、體驗區」?
這樣後面就有很多可以再想想的問題了,自由文化是什麼?為什麼要推?有什麼好處?與所謂「自由文化」相對的概念、就真的不好嗎?
思路總是需要 patch,先 release 再說。Smooth。
之所以有"消費者"這個字眼,就是因為廠商想了解"人怎麼消費"。一旦消費者理解、關注、認同open source的概念,就是一股很大的商機。雖說理念是自由開放的,但也需要廠商的挹注才能推動啊;-)
回覆刪除當然,自由開放絕對不是反商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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