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記一下我的想法。我記得以前好像在哪個地方說過,但總之註記一下。
我覺得志工團體出了力就要追求不必出錢。讓有錢無力的人出錢、鼓勵有力無錢的出力,比較能促進正循環,將「參與者」的範圍擴到最大。如果有人有力又有錢,想兩個都出呢?倒無不可,只是支出的費用都要詳實記載,避免日後有人錯估情勢。
假設阿鴻為了辦 Redfox Party,自己出了點心費,而只跟夥伴說「反正點心費我出就對了」。出錢並無不可,只要心甘情願行有餘力就行,但沒將實際花費講明,其他夥伴就錯失認識「辦這樣一個活動,食物要花多少錢」的機會,也無法正確評估花這些錢是否值得。
又,如果錢來得太容易(意義上有如「有富爸爸」),很容易失去控管的意識。我很希望我們的社群每個人都對資源的控管與流動有所意識,金錢也是、時間也是,這樣的我們才能在兵源薄弱的狀況下,能人所不能。平衡才是我們最終的挑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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