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方便下載 TED Talk 字幕檔的 Jetpack 工具,如果你也有需要、請用。
跳 Tone 一下討論 CC: TED 的影片跟字幕都是創用CC姓名標示─非商業性─禁止改作授權,我把字幕檔從 JSON 轉為 .sub,算不算種改作呢?就文檔本身而言或許是,不過我想這個授權條款更多只是要用在「翻譯的字句本身」。用程式轉換的方法基本上與智慧無關、任何人轉換都會是一樣的結果,那麼想來是不會被當成「衍生作品」了,不過在 CC 3.0 裡把「衍生作品」放寬為更廣的「改用作品」,這就讓解釋的空間大上非常多。這些多出來的空間,有人稱之為「法律風險」。
風險對每個人來說的意義不見得相同,也曾聽聞有律師建議不要使用創用CC授權過的作品。或許因為如此,商業作品裡看到 CC 作品被再利用的機率還真少(我有看過 PCHome 上面放 CC 授權的照片,nice work!)先前在某次推廣中我提了一下關於風險的事情,立刻引來極大的反應:你有這麼多不確定,那我們為什麼要用、這東西該不會反過來會害人吧?
誠實地說,因為缺乏判例,在法律遊戲的世界裡 CC 確實有不少不確定因子:商業性該如何判斷?改到怎樣才叫做改用作品?組織內部使用算不算散佈、是否該用相同授權條款分享?萬一我用了結果對方反悔怎麼辦?… 諸如此類的。不過我自己其實總很想講一句也很實在的話:
「即便如此,沒有創用CC這種『放話條款』,情況只會更差而已。」
我們生活四周充滿著侵權行為,扣掉刻意為之的那些,其實也有不少根本是誤觸法律。如果你小學也用流行歌曲跳過早操、如果你也曾在簡報裡放別人的照片、如果你在餐廳吃飯時也一邊看著店家接了大喇叭的電視,這些都太可能已經侵權。創用 CC 不會是萬靈丹,硬要求他背負一些東西就有點太過。
很遺憾地,現在你想懂創用 CC 這類授權條款,還是要碰觸一大堆的法律文字;很遺憾地,大部分的時候碰上問題,你還是得找律師。不過如果你是有意識地接觸與了解這些東西(而不是只想著「免費的素材哪裡找」),就已經更進一步了。
只是有感,就不貼 CC Blog 了 :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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