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1/24

雜記

這其實牽扯很多事情,我不願意向自己的思緒裡挖得太深、畢竟速記才是我的目的:

  • 公共關係
  • 訊息的完整正確性,在這個訊息四散快速流動的世界裡,是否仍是不可妥協? (我私心認為完全可以妥協 —— 長期看來是不能妥協的,但應該允許「部份」事實逐次流出,進而構成「完整」)
  • 怎樣的參與是參與?哪些方式的參與才能真正達到目的?若無法定義這個,你就沒資格說我的參與不是參與,而我嚴重懷疑是否能定義。「廣義來說,使用 Firefox 等軟體的,都可以算是社群成員。」
  • 或者,用利害關係人的概念更清楚些:即便是反對你的人,散佈反對訊息的同時都等於正對這個話題提出貢獻。
  • 如果我們,「網路原生種」的我們,的確必須連線才能發揮最強威力,那麼為何定要離線?這不可以是「沒有網路我什麼都做不成」的藉口,但同時要檢視「該離線」的言論,你只需問他五個「為何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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