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麼決定的? 衛生署:專家會商決定我國三聚氰胺檢測標準 (doc 裡沒什麼不用看了)
- 「由藥物食品檢驗局與食品工業研究所專家會商」
- 「參考國際檢驗方法及香港近日立法規定之標準」,事實是國際似乎除中國與香港外似乎都是不得檢出,所以就是香港了… 香港 == 國際,筆記!
- 是誰、怎麼決定?結果我們的民眾都沒有興趣知道的樣子,想知道的話應該有很多人要舉手才對吧?
- 「短短一小時」
- 「採香港標準」
- 「宋晏仁說,未來世界各國都會面臨三聚氰胺的問題,他相信2.5ppm 會成為國際可接受的標準。」幹,我不能相信耶,為什麼必須遷就、讓一個加進來完全沒有意義的東西就地合法? (色素都還說能增色勒,而這玩意放進來只是為了唬機器而已)
※ 吃多少三聚氰胺才危險? 以體重60公斤的成人計算,一次要喝好幾十公斤的毒奶粉,才有急性致死可能;泌尿道系統結石則要連續4周、天天吃7.8公克的純三聚氰胺才會發生。歐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建議,三聚氰胺的每日容許量為每公斤體重0.5毫克,換算為60公斤成人,每日容許量為30毫克但我只能說:
- 面前這張書桌也不過就是木頭而已,啃幾毫克也不會死,所以我可以把書桌磨一磨加入奶粉裡賣給別人?好吧,我這是隨便亂扯了
- 愚民政策跟黑盒子政府是怎麼也不該默許的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歡迎留下您的意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