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9/26

2.5ppm? 不知道該怎麼做時,我至少可以收集

怎麼決定的? 衛生署:專家會商決定我國三聚氰胺檢測標準 (doc 裡沒什麼不用看了)
  • 「由藥物食品檢驗局與食品工業研究所專家會商」
  • 「參考國際檢驗方法及香港近日立法規定之標準」,事實是國際似乎除中國與香港外似乎都是不得檢出,所以就是香港了… 香港 == 國際,筆記!
  • 是誰、怎麼決定?結果我們的民眾都沒有興趣知道的樣子,想知道的話應該有很多人要舉手才對吧?
又,這是聯合報寫的:決策轉彎內幕 低於2.5ppm儀器驗不到了
  • 「短短一小時」
  • 「採香港標準」
  • 「宋晏仁說,未來世界各國都會面臨三聚氰胺的問題,他相信2.5ppm 會成為國際可接受的標準。」幹,我不能相信耶,為什麼必須遷就、讓一個加進來完全沒有意義的東西就地合法? (色素都還說能增色勒,而這玩意放進來只是為了唬機器而已)
或許這是個合理解決目前問題的方法,不過我不太曉得為什麼就可以忽視這玩意根本毫無必要出現的事實。其實,吃也不見得就真會有什麼問題
※ 吃多少三聚氰胺才危險? 以體重60公斤的成人計算,一次要喝好幾十公斤的毒奶粉,才有急性致死可能;泌尿道系統結石則要連續4周、天天吃7.8公克的純三聚氰胺才會發生。歐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建議,三聚氰胺的每日容許量為每公斤體重0.5毫克,換算為60公斤成人,每日容許量為30毫克
但我只能說:
  • 面前這張書桌也不過就是木頭而已,啃幾毫克也不會死,所以我可以把書桌磨一磨加入奶粉裡賣給別人?好吧,我這是隨便亂扯了
  • 愚民政策跟黑盒子政府是怎麼也不該默許的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歡迎留下您的意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