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3/5

用那麼多 P 你的人生真的會比較好嗎?

之前曾提過我對於 Web n 的說辭中 n 不是 1 或 2 的都有點反感 (包括 3.0、1.5 那些的),也都很想叫那些提出這個詞的人來證明一下這不是行銷嘴炮而已,類似態度也反應在我對於行銷 4P 的想法上。剛想到自己對這件事的態度,也很快整理一下好了:

在所有行銷 4P 的「衍生作品」裡,我最多可以認同到行銷 4C,也僅此而已。4P 這樣的講法,我們稱它是個「工具」 —— 或者你說他是快速模版吧,可以幫助自己在想相關問題時把不同的部份拆開、分別思考。4P 以後有了 4C,某種程度上似乎是比較雙向的思考,例如 Communication 之於 Promote、前者的確比較有雙向的意涵。或者簡單一句,4C 是從關懷消費者的層面出發的。

不過,對我來說 Promote 本來就是要顧及消費者的心理,也就是在提到 Promote 的情況下我本來就會希望把 Communication 包含在內;如同談 Place 時也本來就會去思考事情的本質是消費者對於「產品」的可及性、方便程度。若我確實有把握可以做到雙向顧及、那麼這種情況下,我不必然要利用 4C 這樣的工具去多思考一層。

我雖不用、但還是認同 4C 引入的消費者關懷,不過換成其他超過 4 的 P 我就有點疑惑了… 例如 People 好了,我覺得引入這個很詭異耶,如果你是服務業你真的不會在思考 Product 的時候就一併把「顧客從員工手中接收服務」這件事情整個思考、進而處理員工的部份嗎?如果會,為什麼我要加上這一 P?如果不會,到底 Product 在你眼中限縮到怎樣的程度呢?

後來又有延伸到 12P 的,真的是有點誇張了,這樣不斷切細的情況之下,會不會無形中鼓勵工具的使用者 (我們親愛的管理學院同胞) 在思考的時候放棄多想一下、試著再多把一些相關的事情考量進來呢?把大任務分拆成小任務有它的好處,不過如果在思考小任務時忘了這其實是大任務的一部份,就有點本末倒置了。

這只是個筆記。

3 則留言:

  1. 嗯 坦白告訴你

    有在唸書的商學院學生或是博士時以行銷為論文主題的,大部分會告訴你4P就夠了;不信的話,可以去翻翻 Kolter 經典的行銷教科書。

   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P來P去的,主要是有些學者、媒體想藉由發明新名詞,來顯示自己很威;坦白說,這根本站不住腳啊。

    有聽過大師對行銷的定義嗎?「行銷仍是價值交換的過程」啊!

    如果這樣的立論為真,在進行服務的時候當然會重視顧客心理上的爽度,這自然就是「價值的提升」再輔以4P的構面當然就夠了啊!

    要玩文字遊戲的話,我想八十八P大概也有人可以玩得出來吧;不過那只是不入流的假道學啦
    同樣的,資訊軟體相關產業是否也有這種愛虎爛的表現(假學術之名),相信大家也常看到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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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一騎當神,

    我的看法如你提到的「唸書的商學院學生」一樣,不過我只是個不太唸書的管理學院學生,呵呵…

    但我看到不少同儕在簡報的時候用了這些招數,我想這只有三種可能:

    1. 他們有很好的理由,真的覺得有必要 (雖然我不知道那些理由是啥)

    2. 他們也知道沒必要,但為了唬人也要拿出來耍一下。這個我可以理解,反正現在拿來唬人的東西那麼多 XD

    3. 就你的講法,第三種可能就是他們沒讀書啦 XD

    紅皮書(某天看到好像變成藍皮了?)我家有啦 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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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有一種可能就是行銷學的老師在打混

    因為有些思考的盲點,是自修行銷學的時候很容易產生的;這時候,好的老師過來點你一下你就知道了....

    不過這也是一般管院出身的人被看不起的普遍因素,被人覺得「你只是為了湊字數!」...要成功的話,趕快在工作的時候讓人家覺得你不像「一般」商學院的學生哦,怎麼這麼務實啊,你就成功一半了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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