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十月 30, 2011

推薦 K24, 我的觀劇亮點

先講結論:蠻推薦我的朋友們有機會可以去欣賞一下台南人劇團的 K24,今年目前還有兩場在台南的機會,敬請把握。

我沒能力寫劇評,所以只是想把我自己覺得十分有趣的地方列一下給朋友們參考:

  • 超大重點是看 Sandy / Jay 這個角色。一開始已經覺得男扮女裝還可以這麼有味道蠻不簡單,但更重要的是忽男忽女的時候的,動作與口白的節奏抓得真好,實在很精采。在演到第四集結束後,就讓我覺得不去買個節目單好好認識一下演員不行,而結束謝幕時這個角色也獲得最熱烈的喝采。
  • 對細節的重視真的很不簡單,劇中劇的歌舞部分都看得出投入十足的努力,而每集的片頭片尾也很棒 :P 中場休息時我推了一句:真的很像日劇一集一集看下去的感覺(反而不那麼像美劇,可能我日劇看得比較多有偏差 :P)。是說頒獎典禮的看板上好像有錯字,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,還是我看錯。
  • 旋轉舞台應用十分巧妙,我想起之前自我檢討手語社舞台劇時有提到「因為太被電影電視般的運鏡影響,設計了過多換幕,造成工作人員的麻煩」。如果那時有看過 K24 的話我應該可以更有點子吧?舞台轉一圈不只是場景的切換,也有時是分割畫面,有時是同一個空間的不同角度等等;中間隔檔的門也用不同材質應付不同需求,讓我開了眼界。
  • 長達六小時(連中場休息共八小時)的連續舞台劇,並不多見。神奇的是,除了中間大段我只勉強聽懂一點的日文對白,讓人而覺得沒聽懂有點可惜 + 無聊之外,我沒覺得有什麼冷場,也非常精神飽滿地看完了六集。第五集結束時我還想:耶?又一集了喔?原來一個小時又過了!

一直很喜歡相聲裡「一桌二椅,變化無窮」的表達方式,這次 K24 裡也有個用沙發來表現的橋段很棒,如果要換成用電視劇的話怕是沒有這麼精采的想像與編排,而就會很「簡單」地用真實場景來表達了。除此之外,我喜歡看現場演出,也是因為那些表現、那些互動、甚至那些凸槌的狀況都僅此一次。劇中有段問到「有看到的舉手」時,我很快地舉了手(觀眾席中也有三三兩兩的手舉起),並且真實感受到自己跟演員處在同一個時空之中。總之,這是一次十分精采的體驗,推薦我的朋友們去觀賞。

星期一, 十月 24, 2011

關於社群式管理的心得隨筆

本來今天打算來 MozTW Lab 整理一下週末討論的活動定位,不過今天在公車上看的書 -- 「約耳續談軟體」,裡面頭幾篇跟管理相關的文章,實在與我對社群的看法太也相近,決定先把一些東西打起來分享給大家。第四章的第一句話就是作為社群協調者要面對的、最重要的問題:「如果你想領導一個團隊、一家公司、一支軍隊,甚至是一個國家,首要問題就是讓大家都朝著同一個方向前進。這話說得很客氣,意思就是『讓別人做你想要的事』。」

正如大家所知,Open Source 程式貢獻者本質上都是做爽的。記得以前 XDite 也曾經提過類似的話:這群被視為「愛分享」的人不見得真的那麼愛分享,許多情形下分享出去的東西都只是自己已經獲得利益後的殘渣。我們撰寫程式許多時候是為了讓自己用更好的軟體,至於別人怎麼用那些成果,反正我們也不太介意 -- 我們的問題已經解決了。當然,某些人更會因為基於「我也踏在別人的肩膀上,應該回饋」的心情,把這些想法更提升到道德的層次,但這畢竟不是多數人。

所以,我覺得志工就是不能要求(註)的 -- 要用什麼當作這份「要求」的誘因?用約耳說的「指揮與控制管理法」,以嚴厲的恐懼讓大家能以最快的速度反應一致嗎?還是「經濟學 101 管理法」,用獎勵代替懲罰,鼓勵這群人往一致的目標前進?書裡提到,「軍隊裡會使用指揮與控制的方法,是因為沒有別的辦法能讓 18 歲青年衝過地雷區,並不是認為在各種狀況下,這都是最好的管理方法」;又說經濟學101管理法的大問題「就是內在動機會被外在動機取代」。我想這兩種方法也就是所謂的棒子與胡蘿蔔,一則脅之以威,另一則誘之以利。

我相信 Open Source 專案裡是這樣的:你有意見就送補綴(patch),讓比較有信譽、受信任的人審閱程式碼。審過以後,補綴就會被收進主幹裡,成為之後新軟體的一部分,皆大歡喜。而萬一審不過,或許代表程式寫得不夠好(例如不符合 coding style,這會讓別人日後維護非常麻煩),也還有另一種可能是解法不被認同。一旦兩人在程式解法上出現爭議,這時雙方一般會開始辯論可行作法,接著若仍無法取得審閱者的同意,則要不就不補,要不就把這套程式直接搬回家打上自己的補綴、出自己的版本。這套作法裡,審閱者跟補綴者並沒有層級上的差別,審閱者只是把自己工作做好,而補綴者也可以選擇自己用行動(把程式搬回家自己出一版)來證明所持方案的可行性。

那麼審閱者若真的希望補綴者能繼續投入貢獻(我相信每個居於協調人的角色都會把這件事情視為使命),該怎麼「讓別人做你想要的事」?我想「利誘」還是正確的作法,不過這邊要用以誘之的「利」我想並不真指錢財禮品等的東西,更重要的是自我動機,這也就是約耳提的認同管理法。審閱者站在「程式上游」(mainstream)的角度,能做的就是說服補綴者也認同自己的方法即使不是最佳、也是比較能被接受的作法。這麼一來,補綴者才可能願意以審閱者的論調貢獻重寫後的程式。由於補綴者是志工,並沒有人可以用扣薪水的方式「逼迫」他何時要把問題解決,也沒人可以用加薪水的方式「獎勵」他把問題解決,那麼只能讓他自己也接受「這種方式是這個時間點上最可行的解決方案」才行。

我們當然可以「要求」補綴者照自己的作法走,但在過程中必然含有非常多的溝通與討論,而到最後當某一方被說服,也就不會是「要求」了,因為被說服的那方已然認同了對方的思考。做事也是一樣的。希望某件事情改變作法,就動手參與;覺得「審閱者」或「補綴者」做得不對,就以開放態度盡力溝通,以求讓對方能夠繼續(在這個問題、或其他方面)貢獻心力。

那我怎麼知道你是更好的?請證明。此時你是審閱者,如果我送的補綴你不想接,請證明你的想法即使不是最佳、也是比較能被接受的作法。否則,我可以不做。

註:「要求」的定義或有不同,我這邊採取是以最壞的「我是對的,請照我的方法做」這種態度行事的作為。當然你可以說這個詞非常中性,我同意,只是我也相信每個人的感受會有差異、也不真的都能這麼邏輯分明地就事論事。